四、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着力保障社会公正,促进法治天柱建设。
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件,撤案1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0次。追加逮捕3人,追加起诉6人,提请抗诉3件3人,均获得上级院支持抗诉,其中被告人杨佐高等3人非法侵入住宅案,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并编入《刑事抗诉典型案例评析》一书。提前介入案件8件,提出的侦查建议均得到采纳。加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引导侦查人员完善证据,切实保障刑事诉讼程序。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活动的监督。完善刑事执行检察监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本院近年来的824件刑事执行检察案件档案全部录入系统,使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日趋规范化、正规化。检察长或分管检察长每月检查驻所检察室1次,参加驻所联席会议、安全大检查12次,确保看守所“零事故”。注重保护犯罪嫌疑人权益,与犯罪嫌疑人谈话200余人(次),办理监外执行违法案件2件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11件11人,对其中9件9人提出检察建议并得到采纳,确保羁押“零超期”。
拓展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对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2件,均得到采纳。积极拥抱大数据系统,灵活运用“两法衔接”平台互联互通、共享信息的优势,对公安、国土及环保等6个行政机关1200余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集中摸排,对筛选出的80多件案件线索,重点跟进监督29件,使检察监督职责落到实处、取得成效。督促起诉工作继续稳步推进,追回国有资金6800万元。
五、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一年来,再次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获贵州省检察院表彰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3次、“先进个人”3人。
突出机关党的建设。认真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规定》要求,任何时候都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向党委汇报检察工作成为常态,对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党委汇报,积极争取党委对检察工作的大力支持。坚决按照最高检和贵州省检察院巡视反馈意见抓好整改,对反馈的24个问题,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责任部门人员,按时按要求彻底整改到位。
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铸魂行动”为契机,不断加大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培训力度。全年共选派5名干警到贵阳、杭州等市区检察院挂职学习,全院干警均脱产学习3天以上,组织干警参加党性教育、检察业务等网络教育培训人均达80学时以上,队伍的执法能力、党性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强化重德才重实绩的用人导向,选拔能担当有作为的年轻干部担任重要工作岗位职务,着力加强队伍建设。
狠抓从严治党治检。强化日常监督,积极探索“互联网+检察”管理模式,在全州检察系统率先使用“钉钉”考勤系统,将请销假、公务外出、走访联系扶贫对象等事项纳入电子系统进行数字化跟踪管理。注重抓“常”、抓“长”,立足于早、着眼于小,开展党风廉政预防提醒谈话118人(次),意识形态领域警示约谈67人(次),检务督查7次,全年干警零违纪。
六、稳步推进检察改革,健全公正司法制度保障
坚决执行上级检察机关的司法改革部署,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改革。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员额制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指导意见,坚持科学放权与强化监督相结合,对检察权限进行科学分配,制定责任清单,形成权责明确、授权合理的权力分配体系,严格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强化检察官责任,提高办案效率。我院75.4%的审查逮捕案件和82.4%的审查起诉案件由检察官独立作出处理决定,办案时限平均缩短1至1.5天。入额院领导带头直接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出庭指控犯罪成为常态,检委会专职委员以上人员办理各类案件213件,占总数的32.5%。在全州率先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规定》,严格落实“一案一评查”制度,办案质量持续向好,经逐案评查,在省、州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中得分均位居前列。
全面落实公益诉讼试点改革。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本院共发现案件线索68件、决定立案调查46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44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均获法院判决支持。通过公益诉讼督促相关部门追收各项规费和国有财产474.704万元,监督矿山企业治理被破坏面积177.39亩,清理垃圾3200余吨,与国土、环保等部门及乡镇共25个单位签订《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本院建立的“早部署、谋创新、找问题、求实效、高标准、建机制”六大工作方法被省州检察院采纳推广。2017年8月获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先进集体”,为改革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为确保改革工作有序进行,成立了《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与拟转隶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消除思想顾虑,教育引导涉改的反贪局、反渎局、预防局三部门人员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加强与县纪委的沟通衔接,积极配合做好涉改编制和人员的划转工作,对案件线索进行全面清理移交,保障改革顺利进行,人财物有序转隶。
七、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认真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始终牢记“人民检察为人民”的宗旨,强化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坚持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
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对人大负责就是对人民负责的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的依法监督之下,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工作和重大事项8次,走访驻县全国人大代表2次,省、州、县人大代表25人(次),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反馈,做到整改率、答复率和满意率三个100%。邀请人大代表参与不起诉案件公开宣告会,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主动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向县政协汇报工作4次,主动邀请政协委员、工商联、无党派人士55人(次)到本院参加各类主题座谈会、检察开放日活动。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开展案件监督评议2次,观摩重大案件庭审,就疑难复杂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透明度。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近距离接触了解检察工作。
自觉打造接受监督新平台。充分利用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向社会提供案件查询、控告申诉、律师预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等多元服务,公布法律文书243份,程序性信息500条,重要案件信息178条,接收辩护与代理网上预约5件,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加强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建设,通过“两微一端”平台发布检察信息223条,访问量达5.2万人次,提升检务公开水平。
各位代表,一年来县检察院工作取得的成绩,靠的是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靠的是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靠的是全体检察人员辛勤工作和团结奋斗。在此,我代表天柱县检察院及全体检察人员向给予检察工作理解、关心、支持和帮助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和最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与新时代新任务相比,我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一是员额制改革后,有的检察人员过于强调办案质量,忽视了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科技强检的意识不强,运用科技的水平和能力不足,存在不会用、不敢用、不愿用现象;三是少数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方式和作风还有待进一步转变。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新的一年,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州委、县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的决定》,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县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部署、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敏感案件,主动向党委请示汇报,确保党的领导落到实处。紧紧围绕党委工作大局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履职尽责,始终做到党委有部署有要求,检察机关有行动有落实。
二是以更加主动的作为,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紧紧围绕主基调主战略,坚守“两条底线”、用好“两个宝贝”,落实好“三大战略”行动,主动适应脱贫攻坚的法律需求,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的积极作用,为我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提供法治保障。
三是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平安天柱、法治天柱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着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全面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对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维护司法公正。
四是以更加有效的方式,积极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方式,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和律师参与信访、申诉等制度,健全检察官接访、带案下访制度,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权信访诉求及所办案件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维护社会和谐。
五是以更加积极的态度,纵深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坚决支持和拥护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成立职务犯罪案件办案团队,主动做好检察工作与监察工作的有效衔接,确保改革稳步推进。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体制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是以更加严格的要求,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从严从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司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时代呼唤新作为!在新的征程上,我们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谋划工作、指导实践、推动发展,紧紧围绕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感恩奋进,以更主动的服务、更优良的作风、更优异的业绩,回报全县人民的关心和期望,为开创天柱检察事业新时代,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同步小康而继续奋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