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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2-10-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刑事检察职能:主要包括批捕、公诉、侦查、侦查监督四项内容

2)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对法院的民事、行政诉讼活动进行法律监督。

   3)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就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以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分别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部门)内设 5 个处室,下属0个单位。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表)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268.2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36.97万元,增长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的增长。

(二)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4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8.27万元,占72.59%;上年结转478.82万元,占27.41%。

(三)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24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5万元,占69.16%;项目支出383.19万元,占30.84%。

(四)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268.2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36.97万元,增长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的增长。

(五)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2.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8.35万元,降低7.3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人员的减少以及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40401行政运行支出 647.45万元,占52.1%;2040499其他检察支出383.19万元,占30.84%;2080501归口单位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2.63万元,占5.84%;20808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4.78万元,占3.6%;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7万元,占1.6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7.25万元,占3%;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6.52万元,占2.94%。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当年预算为1242.69万元,支出决算为1242.69万元,完成当年预算的100 %。

(六)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2.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32.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

(七)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50.7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50.77万元,比上年增加24.61万元,增长94.04%,增加原因是:新购买车辆一台,车辆购置费增加27.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0万元,降低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11万元,占94.76%,比上年增加25.5万元,增长112.8%,增加原因是:新购买车辆一台,车辆购置费增加27.04万;公务接待费支出2.67万元,比上年减少0.89万元,下降25.07%,原因是厉行节约,接待次数和人数的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1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27.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06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等。2021年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2)公务接待费2.67万元。具体是:因公接待上级及其他单位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7万元,主要是:因公接待上级及其他单位人员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268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2.82万元,2020年减少50.6万元,降低27.59%,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为本年度人员的减少以及厉行节约压缩公用经费。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2.85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6辆。

4、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2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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