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42件213人,同比分别上升108.82%、上升126.60%;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76件118人,同比分别上升55.10%、上升84.38%,不批捕和决定不捕82人,同比上升156.25%。2.共受理审查起诉147件249人,同比分别上升72.94%、上升40.22%;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64件109人,同比分别上升25.49%、上升21.11%,共决定不起诉65件10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上升66.67%、上升40.00%。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26件43人,同比分别上升62.50%、上升34.38%;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8件30人,同比分别上升28.57%、上升3.45%,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4人,同比上升60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93件109人,同比分别上升6.90%、上升4.81%;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71件90人,同比分别上升77.50%、上升76.47%,共决定不起诉17件19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59.52%、下降54.76%。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3件5人,同比分别上升50.00%、上升150.00%。2.经审查,决定起诉4人,同比— (4.0/0)。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5件15人,同比分别上升25.00%、上升66.67%;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3件7人,同比分别持平、上升75.00%,不批捕和决定不捕8人,同比上升6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6件11人,同比分别上升100.00%、上升175.0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9件9人,同比分别上升350.00%、上升200.00%,共决定不起诉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 (1.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1.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件。
六、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48件,同比持平。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10件,同比上升400.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8件。
七、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6件7人,决定不起诉6件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17件30人,决定起诉10件14人。
八、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4件,同比上升100.00%。2.提起国家司法救助7件9人。
本部分内容中的普通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五、六、七、十章所涉罪名(除去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毒品类犯罪)。
本部分内容中的重大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二章所涉罪名、第六章第七节所涉罪名以及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本部分内容中的职务犯罪数据,是指《刑法》第八章、第九章犯罪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