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66件95人,同比分别下降14.29%、下降17.39%;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41件56人,同比分别上升5.13%、下降17.65%,不批捕和决定不捕40人,同比下降9.09%。2.共受理审查起诉101件195人,同比分别上升10.99%、上升20.0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72件120人,同比分别上升63.64%、上升51.90%,共决定不起诉22件27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45.00%、下降60.29%。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10件14人,同比分别下降44.44%、下降58.82%;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8件11人,同比分别下降38.46%、下降54.1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4人,同比下降63.64%。2.共受理审查起诉64件69人,同比分别上升14.29%、下降1.43%;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4件37人,同比分别下降20.93%、下降39.34%,共决定不起诉13件13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持平、下降13.33%。
三、职务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1件2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下降50.00%。2.经审查,决定起诉2人,同比下降50.00%。
四、经济犯罪检察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1件1人,同比分别持平、持平;经审查,不批捕和决定不捕1人,同比持平。2.共受理审查起诉4件4人,同比分别下降20.00%、下降42.86%;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3件11人,同比分别下降62.50%、上升37.50%,共决定不起诉2件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2.0/0)、上升400.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1.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件。
六、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31件,同比下降24.39%。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4件,同比下降33.33%。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
七、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3件5人。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7件8人,决定起诉7件8人。
八、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8件,同比上升60.00%。2.提起国家司法救助4件6人。
本部分内容中的普通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五、六、七、十章所涉罪名(除去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毒品类犯罪)。
本部分内容中的重大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二章所涉罪名、第六章第七节所涉罪名以及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本部分内容中的职务犯罪数据,是指《刑法》第八章、第九章犯罪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