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刑事犯罪检察1
1.共受理审查逮捕普通刑事犯罪113件217人,同比分别下降20.42%、上升1.88%;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74件130人,同比分别下降2.63%、上升10.1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89人,同比上升7.23%。2.共受理审查起诉158件299人,同比分别上升6.76%、上升18.60%;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111件178人,同比分别上升73.44%、上升63.30%,共决定不起诉39件4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下降40.00%、下降57.14%。
二、重大刑事犯罪检察2
1.共受理审查逮捕重大刑事犯罪18件26人,同比分别下降30.77%、下降39.53%;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15件22人,同比分别下降16.67%、下降26.67%,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人,同比下降64.29%。2.共受理审查起诉95件106人,同比分别上升4.40%、下降2.75%;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69件79人,同比分别下降2.82%、下降12.22%,共决定不起诉22件22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上升29.41%、上升15.79%。
三、职务犯罪检察3
1.共受理审查起诉职务犯罪2件3人,同比分别下降33.33%、下降40.00%。2.经审查,决定起诉3人,同比下降25.00%。
四、经济犯罪检察4
1.共受理审查逮捕经济犯罪7件14人,同比分别上升40.00%、下降6.67%;经审查,共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4件10人,同比分别上升33.33%、上升42.86%,不批捕和决定不捕4人,同比下降50.00%。2.共受理审查起诉8件14人,同比分别上升33.33%、上升27.27%;经审查,决定起诉(含附条件不起诉后起诉)4件12人,同比分别下降55.56%、上升33.33%,共决定不起诉3件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分别— (3.0/0)、上升500.00%。
五、刑事执行检察
1.监外执行监督。针对社区矫正和剥夺政治权利人员在交付执行、监管矫治、变更、终止执行活动中的履行职责不当情形,共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
六、公益诉讼检察
1.诉前程序办理情况。诉前程序45件,同比下降6.25%。2.起诉情况。提起公益诉讼9件,同比下降10.00%。其中,民事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7件。
七、未成年人检察
1.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不批捕和决定不捕5件11人,决定不起诉8件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2.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情况。共批准逮捕12件14人,决定起诉10件11人。
八、控告、申诉检察
1.信访情况。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等来信来访22件,同比上升214.29%。2.提起国家司法救助8件11人。
1 本部分内容中的普通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五、六、七、十章所涉罪名(除去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和毒品类犯罪)。
2 本部分内容中的重大刑事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二章所涉罪名、第六章第七节所涉罪名以及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
3 本部分内容中的职务犯罪数据,是指《刑法》第八章、第九章犯罪数据。
4 本部分内容中的经济犯罪,是指公安机关移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章所涉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