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经我单位2023年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对一批已报废且超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与资产清查小组联系,联系电话:18785586672
附件:固定资产拟报废出资明细表
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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