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报废固定资产的公示
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经我单位2023年第6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对我院贵HB289警车进行拍卖处理,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 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与资产清查小组联系,联系电话:19808559500。
附件:关于拟报废固定资产的公示.pdf
固定资产拟报废处置明细表.pdf
天柱县人民检察院
2023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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