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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检察院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报告获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批示
时间:2018-04-03  作者:杨长霏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期,天柱检察院呈报的《关于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的报告》得到县委、县人大主要领导作出重要批示。 

  328,县委书记陆再义同志作出批示:“最高检、贵州检察院开展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县检察院务必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决策部署,认真周密安排好此项工作,县委、县政府也要利用此次活动的契机,大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与发展环境,全力助推我县经济健康有序和高效质量向前发展。” 

  327,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陆显武同志作出批示:“已阅。请县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依法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专项工作。”  

  省检察院下发《实施方案》后,天柱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313日召开了专题动员部署会,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副检察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认真分析研讨制定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并将专项工作主动向县委、人大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获得支持。 

  下步,该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指导精神和县委、人大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保持苦干实干加油干的劲头,积极与县工商联等部门建立工作机制,部署召开“检察长·董事长”座谈会、开展“法治进企业”等活动,努力营造尊重创新创造、尊崇企业家精神的浓厚氛围,办案中坚持“谦抑、审慎、文明”理念,坚持罪刑法定,充分考虑企业生存发展,为全县企业家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供稿人  杨长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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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书记、检察长  张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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